清远市荣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的委托,拟对 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龙颈镇、禾云镇、浸潭镇)测量、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7-202002-066001-0022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龙颈镇、禾云镇、浸潭镇)测量、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32,5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采购预算 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龙颈镇、禾云镇、浸潭镇)测量、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0年4月8号完成前期初步概算提交到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报备,测量、规划设计技术服务最终成果在2020年5月30日前必须完成并提交到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人民帀213.25万元 (二)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对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龙颈镇、禾云镇、浸潭镇)测量、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规模总面积共28100亩分别分布在龙颈镇、禾云镇、浸潭镇3个镇(其中高标准农田总面积为:27100亩,高效节水总面积为1000亩)具体单个实际面积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19年11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9年11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4 提供2019年11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响应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或【水利设计专业资质(灌溉排涝)丙级(或以上)资质】。 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国土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二)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清远市荣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新城西八号区永安路金业名居2层01号自编01单元)进行获取磋商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磋商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2 月28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05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清远市荣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新城西八号区永安路金业名居2层01号自编01单元)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3 月09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新城西八号区永安路金业名居2层01号自编01单元会议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3 月09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新城西八号区永安路金业名居2层01号自编01单元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2 月 28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03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85028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763-581708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荣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新城西八号区永安路金业名居2层01号自编01单元 |
联系人:林柏 | 联系电话:0763-3850289 |
传真:0763-3850289 | 邮编:511500 |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 地址:太和镇振兴路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
联系人:刘琳 | 联系电话:0763-5818321 |
传真:0763-5810157 | 邮编:5118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清远市荣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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