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ZC-G2020-0192019年度省级治太科研课题(综合类、技术示范类、管理类)项目的更正公告

人浏览 2020-02-27 16:20:53
专题: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9年度省级治太科研课题(综合类、技术示范类、管理类)(JSZC-G2020-019)项目的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JSZC-G2020-0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9年度省级治科研课题

(综合类、技术示范类、管理类)(JSZC-G2020-019)项目的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JSZC-G2020-019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委托,就2019年度省级治太科研课题(综合类、技术示范类、管理类)(JSZC-G2020-019 )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已于2020120日发布了本项目的采购公告2020127日发布了本项目的暂停公告,现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现就采购文件内容进行更正。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度省级治太科研课题(综合类、技术示范类、管理类)

原采购项目编号:JSZC-G2020-019

原公告日期:20201月20

原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内容现变更为: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方式: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以邮寄形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3月231700分。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07办公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许滢,电话:025-83668515;项目经办人:郑荔,电话:025-83668535。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八、开标有关信息”、“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内容现变更为: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3249时30

2.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开标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27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郑荔 联系电话:025-83668535

电子邮箱:2115885516@qq.com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条内容现变更为:

14.3 开标一览表请单独编制。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有分包,投标人投标任何一个分包,都需单独编制开标一览表。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8.2条内容现变更为:18.2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上应注明:……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0.2条删除。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0.1条内容现变更为:20.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送达我中心的时间如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我中心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

(七)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2.1条内容现变更为:

22.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可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技术咨询电话:025-83668631,1836209 6685)观看本项目开标过程网络现场直播。

(八)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2.2条内容现变更为: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

(九)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2.4条内容现变更为:

22.4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中心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1条内容现变更为:

25.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保证评标当天电话畅通,否则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2条内容现变更为:

25.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按照评委会规定的时间,以电子邮件形式(发件邮箱必须为《法人授权书》中注明的电子邮箱)作出书面澄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十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8.1.10条内容现变更为:

28.1.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三)原招标文件《法人授权书》格式和内容现变更为:

在《法人授权书》中增加一项“电子邮箱: ”需进行填写。

(十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3.1条内容现变更为: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电话通知其授权代表,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27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郑荔 联系电话:025-83668535

电子邮箱:2115885516@qq.com

采购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采购人联系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科技处 ?D 联系电话:025-86266119

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 姜江联系电话:025-58527220 17388070925

采购人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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