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QZT2019ZC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059114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施先生 138059114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先生0595-28017005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27日 13:50 至 2020年03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
4、投标人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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