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南海区2020-2022年存量房及土地课税基准价成果更新维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人浏览 2020-02-27 15:41:35
专题: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海区2020-202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海区2020-2022年存量房及土地课税基准价成果更新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海区2020-2022年存量房及土地课税基准价成果更新维护服务

项目编号:440605-202001-509510-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7-862301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灯湖西路31号

联系方式:刘小姐 0757-863160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先生 0757-86230148

代理机构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交易编号:JF2020(NH)WZ0005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 监管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24日 08:30 至 2020年03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供应商通过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资格”的“其他事项说明”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307室(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可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开标情况及《开标记录表》内容)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或备案证明(等级为一级)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其他事项说明:

招标文件

公示与答疑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0年2月24日-2020年32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33日 08:30-2020年3月19日 09:00

(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

  1. 解密(开启)时间:开标时,投标人在2020年3月19日9时00分开始后60分钟内。
  2. 解密(开启)地点:标人须委派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一楼指定地点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 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供应商)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投标人委派代表成功解密后应自行离开,避免人群聚集

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授权书》原件

根据《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工作方案》的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分中心要对到场的交易主体进行逐个体温测量,询问身体状况和近期旅行史、疑似病人接触史,形成登记台账。招标人(采购人、委托人)及投标人(供应商、竞拍人)办事人员进场需提交健康证明,详细说明身体情况,和近期旅行史、疑似病人接触史,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116/2020/20200204113036734246392/20200204113036734246392_1.html)。 请到现场解密的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健康证明。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投标人(供应商)后果自负。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访人员信息登记”功能于近日正式上线。所有来访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均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来访人员登记表》,登记预约来访时间、近14天内是否有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身体状况等信息,为来访人员快速办理业务提供便捷服务。 (详见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116/2020/20200219090545742117440/20200219090545742117440_1.html)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