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迁建工程新建10KV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监理公开招标二次

人浏览 2020-02-27 15:33:56
专题: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迁建工程新建10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迁建工程新建10KV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迁建工程新建10KV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LNZB02-2020-ZBLC012-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岩

项目联系电话:024233990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

联系方式:柳公卿 024-865471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岩 02423399018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迁建工程新建10KV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监理

    电力工程监理

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20日 08:30 至 2020年02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网上提交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资质证书。递交网上资料邮箱:13889357077@163.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委托,对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迁建工程新建10KV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监理(项目编号:LNZB02-2020-ZBLC012-0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迁建工程新建10KV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监理

    电力工程监理

1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18.6万元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18.6万元人民币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2月20日8:30时起至2020年2月27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购买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包,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网上提交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资质证书。递交网上资料邮箱:13889357077@163.com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13日北京时间13:30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7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

项目联系人:柳公卿                联系电话:024-8654710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崔岩                     联系电话:024-23399018

传  真:024-23399018                邮箱地址:13889357077@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0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