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湖邵伯湖保护规划公开招标公告

人浏览 2020-02-05 18:40:08
专题: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水利工程规划办公室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省高邮湖邵伯湖保护规划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水利工程规划办公室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省高邮湖邵伯湖保护规划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邮湖邵伯湖保护规划

项目编号: JJS-HHGH-0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

( 1 ) 规划背景

江苏是我国淡水湖泊分布集中的省区之一,湖泊面积 6260 平方千米,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6 %,居全国之首。湖泊作为我省独特的自然资源,在调蓄洪水、供水、养殖、航运、旅游、维护生物多样性、降解污染,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持区域生态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05 年,省水利厅在全面勘测调查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省管湖泊保护规划,并于 2006 年 12 月经省政府批复实施,规划水平年 2020 年。为了使湖泊保护规划更好的指导湖泊管理与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适应新形势下民生需求,急需开展新一轮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实现 “ 强富美高 ” 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 2 )规划范围

本标规划范围为高邮湖、邵伯湖。

( 3 )湖泊概况

高邮湖、邵伯湖为浅水湖泊,总面积 884.42 平方千米,以新民滩上的高邮控制线为界,以上为高邮湖,以下为邵伯湖,是淮水入江的主要通道,主要承泄淮河来水,区间尚有汇水面积 6633 平方千米入湖。高邮湖湖底高程一般为 4.00 米(废黄河高程系,下同),最低为 3.50 米,死水位 5.00 米,相应水面积 591.98 平方千米,库容 5.3 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 5.70 米,相应水面积 649.13 平方千米,库容 9.3 亿立方米;设计洪水位 9.50 米,相应水面积 745.41 平方千米,库容 37.7 亿立方米;实测多年平均水位 5.71 米,历史最低水位 4.00 米,最高洪水位 9.52 米。邵伯湖死水位 3.80 米,相应水面积 28.45 平方千米,库容 0.1 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 4.50 米,相应水面积 63.15 平方千米,库容 0.6 亿立方米;设计洪水位 8.50 米,相应水面积 139.01 平方千米,库容 5.4 亿立方米;实测多年平均水位 4.32 米,历史最低水位 1.00 米,最高洪水位 8.84 米。

行洪期间两湖连为一片,行洪后期两湖分别利用高邮控制线上的漫水闸及归江控制线上的运盐闸、金湾闸、太平闸、万福闸等控制蓄水,具有分泄流域洪水和区域涝水、保障里下河地区及沿湖圩区防洪安全、提供南水北调水源及周边地区农业、城市用水、维护生态等公益性功能,兼具渔业、航运、旅游休闲等开发功能。高邮湖入湖河道主要为淮河入江水道改道段,及沿湖排水入湖河道,如利农河、铜龙河(安徽)、白塔河(安徽)、秦栏河(苏皖界河)、状元沟等;出湖河道为新民滩高邮湖控制线上的杨庄河、毛港河、新港河、王港河、庄台河、深泓河,这些河道也是邵伯湖的主要入湖河道,沿邵伯湖西岸还有向阳河、公道引水河等入湖河道;出邵伯湖河道主要为归江河道运盐河、金湾河、太平河、凤凰河、新河、壁虎河及京杭运河施桥段等。

2.2 标的

编制《江苏省高邮湖邵伯湖保护规划》及相关的服务工作。 分析保护面临的形势与需求,研究湖泊功能定位,制定湖泊保护方案与措施,建立健全湖泊管理机制,提出规划实施意见与保障措施。

2.3 时间要求

总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规划验收之日止, 2020 年 6 月底前成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 680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 包括但不限于 )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水利行业专业(任一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 、投标人有完成湖泊 (不包括水库,下同) 相关规划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截至采购公告发出当日,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从 http://www.jshyzb.com 下载专区下载 “ 政采登记表 ” , 并将填好的登记附件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1957558242@qq.com 。由授权委托人持上述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等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0 1 17 日起至 2020 1 22 日止 ,每天 8:30—11:30 , 14:30—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300 元 / 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号 1 号楼 612 室。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0 2 6 日上午 9 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号 1 号楼 6 楼第一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20 2 6 日上午 9 3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号 1 号楼 6 楼第一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陆份(壹份正本、伍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 正本 ” 或 “ 副本 ” 。 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 U 盘形式 ( 单独密封 ) 、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取电汇、网银形式交纳到指定账户(提供汇款成功凭证,拒绝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收款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3200159503605251732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省水利工程规划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 5 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兰林 025-863383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号 1 号楼 6 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戴春霞 王珊珊 025-86338384 、 86338794

邮编: 210019

十、其他: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