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健康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关于无锡市人民医院多功能监护仪(带呼末二氧化碳)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人浏览 2020-02-05 18:39:55
专题:

无锡市卫生健康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受无锡市人民医院多功能监护仪(带呼末二氧化碳)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

无锡市卫生健康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受无锡市人民医院多功能监护仪(带呼末二氧化碳)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无锡市人民医院多功能监护仪(带呼末二氧化碳)等项目, WXWJCG2020-006

二、预算总金额(元):2450000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1

多功能监护仪(带呼末二氧化碳)

5

400000

用于麻醉科、复苏室、ICU、CCU、急诊、新生儿等科室患者生命体征监测,具有有创压监测、呼末二氧化碳测量功能

2

麻醉机

3

450000

用于手术患者的全身麻醉

3

血流动力监测仪

1

500000

用于用于心肌梗死、心力衰竭、急性肺水肿、急性肺动脉栓塞、各种原因导致的休克、心跳呼吸骤停、严重多发伤、多器官功能衰竭、重大手术围手术期等危重病症需严密监测循环系统功能变化者,以便指导心血管活性药物的应用

4

产科中央监护系统

1

1100000

用于进行多床位的集中监护及全产程的连续监护,监护结果可通过监护仪显示并记录动态的适时观察监护情况,即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能做到全产程监护,及时发现胎儿窘迫,降低新生儿病死率,对产科规范化及现代化管理,提高产科质量具有重要价值

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须一并提供)

4.(国产设备)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交原件)

5.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时间期限:2020-01-22至2020-02-07

2.地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http://wjw.wuxi.gov.cn)

3.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报价)人联系方式表》(见附件),回传至本中心并电话确认(传真及电话:0510-85739907)。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售价(元):免费

5、投标保证金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交付方式

备注

1

无锡市人民医院多功能监护仪(带呼末二氧化碳)

5000

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

①只允许单笔准额缴纳(按标项分别缴纳)

②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

③务必备注项目编号及标项,可简写,不可不填

2

无锡市人民医院麻醉机

5000

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

3

无锡市人民医院血流动力监测仪

5000

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

4

无锡市人民医院产科中央监护系统

5000

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3-05 13:30:00

2、投标地址:无锡市卫生健康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03-05 13:30:00

4、开标地址:无锡市卫生健康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评审中分别按照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政策实施采购。

2.其他事项

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在2020年2月10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联系人提出;采购人、无锡市卫生健康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将于2020年2月10日14:00 在无锡市卫生健康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二楼答疑室对投标人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公开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无锡市卫生健康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00466285036B)

联系人: 郭丽凤 严瑛

联系电话:0510-85739907(报名咨询)0510-85756982(采购文件咨询)

传真:0510-85739907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文华路99号

2、采购人名称: 无锡市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004663068618)

联系人: 金伟

联系电话: 0510-85350840

地址: 无锡市清扬路299号


发布时间:2020-01-22 13: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