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YJCCG2019-077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其2019年无锡新吴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9年无锡新吴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
项目编号:SYJCCG2019-077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分二个标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段 | 数量 | 单位 | 供货(完工)期 (日历天)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2019年无锡新吴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 | 一标段 (垃圾分类亭棚及地坪基础) | 272 | 个 | 30 | 204 |
二标段 (垃圾分类桶) | 1912 | 个 | 30 | 47.8 |
2.项目地点:按采购人指定。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51.8万元,其中:一标段204万元;二标段47.8万元。
5.本项目分2 个标段,拟选 2名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两个标段都排名第一,则第二个标段由排名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递进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
2.营业范围包含钢制品制作、销售等(一标段)/塑料制品制作、销售等(二标段);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5.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06月~2019年11月的缴费证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01月 23 日-2020年02月05 日(法定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 18楼);
3.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元/标段,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购买采购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序号及名称、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02月25日上午09:00始;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开标)时间:2020年02月 25日上午09:30;(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4.投标文件接收人:蒋工、章工
六、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02月25日上午09:30分
2.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七、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20年02月25 日上午10:30分;
2.评审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3.中标供应商确定时间:2020年02月25日评审结束后
4.中标供应商确定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八、其他有关事项:
1.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2.本次招标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如为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4)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4.00万元;二标段0.9万元;三标段9.0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达如下指定的账户:
开 户 名: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账 号:322000640018178021278
注:此账户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非投标保证金的费用请勿汇入。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信用代码:113202140140339623
预算代码:901075001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0-81891085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科技商务中心1001室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20000780269894P
联系人: 蒋工、章工
联系电话:18051576799 15852832592
传 真:0510-85223791 电子邮箱:411735815@qq.com
联系地址: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22 日
Copyright © 2016-2019 · 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 请联系 QQ:3050804816 我们会尽快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