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宝鸡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应急指挥中心装饰及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应急指挥中心装饰及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2019)-BJHC-53CG
三、采购人名称: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17-326051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宝鸡市大庆路67号供电东区东区CLASS二单元2703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17-3900531
传真:0917-390053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宝鸡市应急指挥中心装饰及设备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装饰及设备采购
项目用途: 工程量清单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 126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网站查询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供应商出具本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2-24 09:00:00至2019-12-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大庆路67号供电东区东区CLASS二单元27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9:00—11:30,14:00—17:00时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请携带介绍信及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中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1-07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0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1-07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0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900531
2、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农行三陆医院分理处
4、账 号:26365201040001771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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