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兴平市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咸阳市兴平市人民法院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兴平市人民法院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XJC-20190026(X)
三、采购人名称: 兴平市人民法院
地址:兴平市县门东街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029—3881071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西路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029-33370217
传真:029-33370217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咸阳市兴平市人民法院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2辆
项目概况: 咸阳市兴平市人民法院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用途: 小型轿车1辆、小型混动车1辆
采购预算: 2396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或加盖持证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需出具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备查,无需封装)。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18 09:00:00至2019-10-22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西路建设大厦11楼1103业务二科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领取标书时,只需携带《公司介绍信》即可,请在介绍信底部注明:手机号、QQ邮箱。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0-28 15:00:00
2、投标地点: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帝都酒店北侧)三楼三厅
3、开标时间:2019-10-28 15:00:00
4、开标地点: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帝都酒店北侧)三楼三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33370217
2、开户名称: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一)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4、账 号:61050163530800000601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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