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张家湾棚户区改造修建详细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浏览 2020-02-15 20:56:31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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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张家湾棚户区改造修建详细规划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张家湾棚户区改造修建详细规划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延川县-2019-00058

三、采购人名称: 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地址:延川县南大街

联系人:马峰

电话:0911-811217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川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景工

电话:0911-8331531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张家湾棚户区改造修建详细规划1批

项目概况: 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张家湾棚户区改造修建详细规划

项目用途: 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张家湾棚户区改造修建详细规划

采购预算: 38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2-20 08:00:00至2019-12-3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公告第六项要求的所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壹套(不接受扫描件)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1-06 10:0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1-06 10:0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8331531

2、开户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

3、开户银行: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街分社

4、账 号:2709041401201000024247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12-2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