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西青区生活垃圾应急临时堆放场运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hctj(2020)00110)更正公告4 受 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西青区生活垃圾应急临时堆放场运营管理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西青区生活垃圾应急临时堆放场运营管理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ctj(2020)00110 3.首次公告日期:2020-01-10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02月26日上午09:30时 2、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02月26日上午09:30时 3、服务期变更为2020年02月28日至2021年02月27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更正日期:2020-02-14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翟东霞 2.联系电话:18102006409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史图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391646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02006409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00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uachuntj@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02807336850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或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内容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和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14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西青区生活垃圾应急临时堆放场运营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ctj(2020)00110)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20年0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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