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某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医院2020年疫情防控急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医院2020年疫情防控急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SHJ202002-2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8908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某医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联系方式:马先生 0416-29634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女士0416-8908777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 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7.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7.2)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文件);(7.3)生产企业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生产企业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文件);(7.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7.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2月17日 08:30 至 2020年02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890877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90.1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2月17日 08:30 至 2020年02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2月2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2月2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2月2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某医院2020年疫情防控急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某医院 委托,对某医院2020年疫情防控急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SHJ202002-2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2020年疫情防控急需医疗设备 | 有创呼吸机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02 | 2020年疫情防控急需医疗设备 | 无创呼吸机(锦州)、转运呼吸机、无创呼吸机(朝阳)、急救/转运呼吸机(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03 | 2020年疫情防控急需医疗设备 | 五官科检查镜、注射泵、振动排痰机、免疫散射浊度分析仪、微生物分析仪(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04 | 2020年疫情防控急需医疗设备 | 空气消毒机、床单位消毒机(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01包预算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02包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万元。
03包预算金额:人民币23.10万元。
04包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7.2)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文件);
(7.3)生产企业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生产企业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文件);
(7.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7.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02月17日 8:30 时起至 2020 年 02月19日16:3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包,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文件);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6、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证明;7、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文件)。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整齐)。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或邮寄购买谈判文件。
注: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2020】25号)的规定,请各投标人前来报名时,提前电话联系。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 2020年02月20日北京时间9: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02月14日至 2020 年02月19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某医院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416-296346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 号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041674226
传 真:0416-8908777 邮箱地址:3155872163@qq.com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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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 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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