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 的委托,拟对 青山填埋场库容挖潜(二期二区复填)相关补强措施——二期二区坝体强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2002-140703-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山填埋场库容挖潜(二期二区复填)相关补强措施——二期二区坝体强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11,3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 工期 采购预算 青山填埋场库容挖潜(二期二区复填)相关补强措施——二期二区坝体强化设计施工一体化 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及竣工验收等总工期共50日历天内 人民币141.13万元(其中包含施工费¥132万元,设计、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编制费9.13万元。) 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2019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19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2)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响应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内响应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类(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5、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6、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惩戒”、“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响应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完成报名登记手续) 8、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磋商接受由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主体方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二)说明: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的时间和方式 1、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的时间 (1)报名登记时间:自2020年2月15日9时00分至2020年2月2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2)缴纳保证金时间:自2020年2月15日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2. 报名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 为防控疫情,疫情期间本项目报名方式及获取招标文件为邮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gdyc3920288@163.com办理报名登记,无需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的汇款凭证(售后不退)。我公司接收报名费用账户如下: 收款人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分理处 账 号:8002 0000 0108 9854 7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2 月15 日 至 2020 年 02 月 21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详细地址:详见第六点公告内容)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2 月25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2 月25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2 月 15 日 至 2020 年 02 月 1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雷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920286-607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38198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
联系人:黄伟琴 | 联系电话:0763-3920286-602 |
传真:0763-3920228 | 邮编:511500 |
(三)采购人: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 |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 |
联系人:陈国强 | 联系电话:0763-3371984 |
传真:0763-3381982 | 邮编:511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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