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博白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博白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集中式污水处理引进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博白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集中式污水处理引进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
项目编号:YLZC2019-G3-613022-GXG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5-23896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博白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博白县
联系方式:李工,0775-83355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0775-2389655
代理机构地址: 玉林市广场东路230号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博白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集中式污水处理引进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重)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满足本项目采购服务的投标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自行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考察了解项目实施的场地现状,以现场照片为依据到采购单位开具现场踏勘证明,投标时提供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现场考察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19日 08:00 至 2020年02月2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林市广场东路230号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⑴单位介绍信原件;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⑷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且授权委托书中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中的项目名称一致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⑸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资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博白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集中式污水处理引进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重)项目编号:YLZC2019-G3-613022-GXGX(重)
招标公告
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博白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拟对博白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集中式污水处理引进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博白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集中式污水处理引进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重)
二、项目编号:YLZC2019-G3-613022-GXGX(重)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博白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集中式污水处理引进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重)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17.0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满足本项目采购服务的投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自行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考察了解项目实施的场地现状,以现场照片为依据到采购单位
开具现场踏勘证明,投标时提供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现场考察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2 月19日起至2020年2 月26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⑴单位介绍信原件;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⑷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且授权委托书中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中的项目名称一致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⑸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资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发售形式:疫情防控期间,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投标人必须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邮寄到代理机构指定地址,并注明一份内容含需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不提供电子版,邮寄费用5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招标文件获取资料邮寄地址:
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林市广场东路230号6楼)
收件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5-2389655或18078505142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开户名称: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696 354 69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3月13日北京时间10 时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3月13日北京时间10 时00 分,在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博白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博白县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0775-833551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230号6楼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5-2389655或18078505142
3.监督部门:博白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5-833161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2 月1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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