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轩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萍乡军粮区域配送中心大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芦购2020B00030543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萍乡市轩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芦溪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
江西省萍乡军粮区域配送中心大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
芦购2020B000305431
)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
江西省萍乡军粮区域配送中心大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芦购2020B000305431
三、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江西省萍乡军粮区域配送中心大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629.81万元
|
产品类型:国产,没有特殊说明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为日产
150吨大米加工设备。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8)项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
(5)2019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者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税收的明细或免税证明;
(6)2019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8)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张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
五、报名方法: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 年
2
月
12
日起至2020年
3
月
10
日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本单位CA数字证书)。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的
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120000.00 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布。
八、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0年
3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单位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为了防止因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电子评标进行不下去,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一样)一正三副,如遇此种情况在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后再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进行纸质评标,如未提供纸质标书,视为放弃)。
九、
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十、投标其它事宜说明:
(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已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十一、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具体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芦溪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70595356
详细地址:萍乡市芦溪县金顶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萍乡市轩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5179994380
详细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韶山西路41号
Copyright © 2016-2019 · 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 请联系 QQ:3050804816 我们会尽快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