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和跑路次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不再要求采购人现场递交采购需求,在修改采购文件等环节,采购人不用再到现场办理,可以通过网络传递完成。部分必要的资料(授权书、采购需求、需求公示截图)可以在开标评审环节一并提交。
另外,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及质疑回复、中标(成交)通知书自助打印、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等环节已实现网上快捷办理。此项举措实施两周以来,受到了包括莱芜区和钢城区在内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一致好评。
目前中心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系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将传统的实体开评标场所搬到网上,电子评标功能请进评标室,使所有流程实现在线操作,让服务对象在更多环节“少跑路”甚至“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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