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减负促活力。自8月1日起,该区政府采购活动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通过保函形式收取;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鼓励采购人试行预付款保函,切实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以公开促透明。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公开,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三是以公平促竞争。认真学习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破除不合理门槛,严格执行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对待,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四是以监管促公平。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及时将违法行为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告,促进供应商守法诚信经营。(郑道清)
Copyright © 2016-2019 · 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 请联系 QQ:3050804816 我们会尽快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