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珠海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珠海市公安局(政治处)购买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2002-016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政治处)购买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542,5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珠海市公安局(政治处)购买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1项,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542,500.00(元)。 2.采购编号:HZ20-034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2653852。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上级单位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提供上述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原因,建议网上报名(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2月06日 至 2020年02月1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洲人民东路221号2栋1008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2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02月2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2 月 06 日 至 2020 年 02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鲁 |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晨凯 | 联系电话:0756-864248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洲人民东路221号2栋1008房 |
联系人:李鲁 |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
传真:0756-2600321 | 邮编:519000 |
(三)采购人:珠海市公安局 | 地址:珠海市梅华西路2300号 |
联系人:邹卓新 | 联系电话:0756-8641606 |
传真:0756-8641606 | 邮编:519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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