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采购援某国大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采购援某国大米项目
项目编号:物资2020-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枫、任汉辰、高源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51,626863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C座11层
联系方式:李华瑛,010-840006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枫、任汉辰、高源,010-62688251,6268638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文件供货清单中规定的全部物资及相关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且具备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的投标人。2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渠道获取项目采购信息,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大米是我国限制出口产品,国家对大米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和国营贸易管理,投标人须具备大米的出口资质。5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投标人应选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受托检验机构对非法定检验物资进行物资检验。7 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部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造、检测、采购代理服务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8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其中除符合资格条件、经随机抽取选定的投标人可以参与投标,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所谓关联关系是指:一家企业对另外一家企业的直接出资比例超过5%;几家企业有一共同出资人,且该出资人对各家企业的出资比例均超过10%。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13日 09:00 至 2020年02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16层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商务部援外评标中心十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凡具备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自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2月19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
2潜在投标人发出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邮件需随附以下文件的扫描件:
2.1加盖公章的申请函。
2.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3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批件或公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电子邮件并确认符合要求后1个工作日内以回复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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