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画院“一带一路”国际美术工程作品装裱公开招标公告

人浏览 2020-02-14 15:38:42
专题: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国家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国家画院“一带一路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国家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国家画院“一带一路”国际美术工程作品装裱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国家画院“一带一路”国际美术工程作品装裱

项目编号:GXTC-D-20010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怡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126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国家画院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54号

联系方式:张静怡010-684126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经理1372009610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6.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11日 09:00 至 2020年02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用银行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11日9:00至2020年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采用银行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下述表格信息(详见附件1)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邮件至邮箱13720096104@163.com。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所有资料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九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