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0—2021年度56个省控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及管理 (JSZC-G2019-479) 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SZC-G2019-479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委托,就 2020 —2021年度56个省控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及管理 ( JSZC-G2019-479 )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2020 —2021年度56个省控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及管理
JSZC-G2019-47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分包 一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镇江地区
(一)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实现地表水省考断面、省界断面、区域生态补偿断面、入江支流断面全覆盖监测,更加全面、客观、准确的反映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 2018-2020 )》(苏政办发〔 2019 〕 27 号)等文件的要求,我省上收地方建设的 56 个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站,实现 “ 省级事权,省级管理 ” 。
本次采购项目为上收的 56 个市建省考断面地表水水质自动站的第三 方运行 维护及管理服务。根据国家规范技术要求,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拟委托有资质机构对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镇江地区上收水质自动站的运行维护以及管理开展委托运维招标工作,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国家近期已开展的 “ 十四五 ” 国控水 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对于部分拟上收为国控水站的省控站,根据国家上 收要求 可提前终止该站点运维(质控)合同。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
分包号 | 项目类别 | 站点区域(类别) | 站点数量 ( 个 ) | 2 年总预算 (万元) |
1 | 第三方运维 |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镇江地区 | 29 | 928 |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928 万元。
分 包二: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地区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实现地表水省考断面、省界断面、区域生态补偿断面、入江支流断面全覆盖监测,更加全面、客观、准确的反映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 2018-2020 )》(苏政办发〔 2019 〕 27 号)等文件的要求,我省上收地方建设的 56 个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站,实现 “ 省级事权,省级管理 ” 。
本次采购项目为上收的 56 个市建省考断面地表水水质自动站的第三 方运行 维护及管理服务。根据国家规范技术要求,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拟委托有资质机构对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地区上收水质自动站的运行维护以及管理开展委托运维招标工作,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国家近期已开展的 “ 十四五 ” 国控水 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对于部分拟上收为国控水站的省控站,根据国家上 收要求 可提前终止该站点运维(质控)合同。
(二) 本项目采购预算
分包号 | 项目类别 | 站点区域(类别) | 站点数量 ( 个 ) | 2 年总预算 (万元) |
2 | 第三方运维 |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地区 | 27 | 864 |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864 万元。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019 年 12 月 26 日
四、评审信息
(一)评标日期: 2020 年 01 月 16 日
(二)评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戴稳喜、秦小红、万维晶、王静、张甦、钟声、周献锋
五、招标结果信息
分包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南京市建 邺 区 中和路 100号
中标金额: 捌佰玖拾肆万壹仟贰佰 元整 人民币
中标标的主要信息: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牛湖心 | 24 | 14450 元 |
分包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99弄3号楼601室
中标金额: 捌佰零捌万元整 人民币
中标标的主要信息: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欣欣路桥站运维及管理 | 1 | 280000 元 |
六、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3楼
邮编:210039
采购中心联系人:苏俊,联系电话:025-83668518
采购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刘雯,采购人联系电话:025-69586565
采购人联系地址: 南京市 中和路 100号
七、本招标结果公告期限
本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01 月 17 日
Copyright © 2016-2019 · 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 请联系 QQ:3050804816 我们会尽快核实处理